【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联组会】“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 省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2023年11月30日 09:47:38 来源:四川新闻网 编辑:王飞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成都11月29日讯(记者 何佳欣)“法院如何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妥善、高效解决物业服务纠纷?”11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联组会议上,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委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吕华提出询问。
“省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专庭专责,服务、保障、促进物业管理‘大民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秦海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回答。
坚持诉非对接,诉前调解“减讼”
一是搭建平台“前端截流”。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小镇法官”就地解纷作用。南充嘉陵区法院“小物业大治理”入选最高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参与、指导的武侯区火车南站街道变“包干制”为“信托制”预防化解小区物业矛盾工作法,300个小区同期推广减少纠纷95%,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推动辖区法院与相关部门等建立联席会议,成都、自贡、巴中等地印发了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意见。二是先行调解“中端分流”。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调解室或联调中心,运用在线调解平台等,邀请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开展线上线下调解。三是诉讼服务“末端导流”。对于无法调解的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导入诉讼渠道。遂宁辖区法院发出《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服务费法律后果告知书》,督促业主自动履行。
坚持改革增效,示范审判“化讼”
一是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将物业纠纷纳入类型化专审团队办理,成都、遂宁等法院制定了物业纠纷审理指南或专项治理工作指引。与社区、业委会建立送达协作机制,开展协助送达、就地调解等。二是建立繁简分流机制。优化物业纠纷快审机制,实行“统一受理、批量管理、限期处理”,平均审理天数缩短至17.07天。三是发挥示范裁判的引导作用。对同一小区物业纠纷案件,选择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通过精审形成判例或调解方案,推动批量解纷。巴中辖区法院去年通过示范诉讼促成调解889件,占同期诉讼案件的50.54%,化解英伦庄园等批量诉讼案件1156件,占物业纠纷诉讼案件总数的65.72%。2021年至今引用条例裁判案件1463件,让条例的作用在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中逐渐彰显,让省人大的立法智慧惠及巴山蜀水。
坚持能动司法,延伸治理“止讼”
一是线上线下加强法治宣传。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典型案事例等,线下通过“送法进社区”、巡回审判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司法建议和典型案例助力纠纷化解。坚持问题导向,全省法院共计向物业公司、住建等发送司法建议108份,发布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7份,发布典型案例共计44件。武侯区法院审理的康某等人诉刘某等人排除妨害纠纷案入选最高法院、住建部共同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发布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判决停止阻挠加装电梯行为,影响极好。
“小物业”牵动着“大民生”。秦海表示,下一步,省法院将认真贯彻此次专题询问会精神,继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一是研究制定省级层面的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指导意见,共建联动联调机制;二是探索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前置机制,积极引入、整合人民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诉前解纷力量;三是健全示范引导机制,推广“诉前示范调+诉中示范审”批量解纷方法,定期发布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事例;四是健全速裁机制,提高小额诉讼适用率,研究制定物业纠纷要素式审判指引,加大对条例的适用力度和范围等,为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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